根据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公益基金会( 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《2023年度奖助学金实施方案》经学生本人申请,基金会审核确认,以下学生获得2023年度在读大学生奖学金,具体公示通知如下:
公示期截止至10月18日,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,请与基金会秘书处联系,0755-2161047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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